想去污名 至少半年得花35萬
2010/11/05 06:00
〔記者吳岳修、鍾麗華、陳恩惠/台北報導〕針對刺青虐人的行為,台北市紋身彩繪藝術教育協會理事長李耀鳴說,刺青一旦下了刀,顏料留存在表皮層,很難去除,如果是惡作劇,任意將墨水刺進別人皮膚裡,真是很缺德的事!
耕薪醫院精神科主任楊聰財則表示,霸凌者通常有品性障礙與反社會人格,這種人普遍不尊重人、會欺負別人,甚至喜歡打架,總希望用自己的想法制伏他人。
至於遭霸凌者被刺上不雅的字眼,該如何處理?開業皮膚科醫師趙昭明說,去除刺青通常以雷射方式,不過,不能一次去除,須視刺的深度、嚴重性而定,通常要洗4、5次才能去除,但顏色深的部分,仍會看到印子,要完全洗乾淨,看不到過去的刺青,以現在的技術來說很難。
一位林姓整型外科女醫則指出,依李某刺青部位、皮膚受創深淺度,初估雷射費用需35萬元,治療復元期至少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