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轟一銀北港分行淪洗錢中心
一銀北港分行驚傳從經理、副理到行員多達14人涉嫌黃清盈洗錢案,北港分行如同「合法」的洗錢中心。(記者廖淑玲攝)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第一銀行雲林縣北港分行去年10月爆發前理財專員黃清盈,詐稱轉投資連動債失敗而冒領客戶資金逾億元,檢察官指揮擴大偵辦意外發現,黃清盈買通該行經理、副理、行員14人涉案洗錢,宛如「合法」的洗錢中心。
蓋不住 理專自首
設籍雲林縣水林鄉的46歲黃清盈(在押)涉嫌在擔任總務兼會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自95年開始,涉嫌挪用公款或冒領客戶國內外基金或定期存款,聲稱轉投資連動債,因投資失敗,擔心東窗事發,去年10月8日主動向雲林地檢署自首。
檢方訊後依侵占、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並以黃無逃亡之虞、諭知5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
檢察官呂維凱成立專案小組擴大偵辦,發現案情不單純,黃清盈行徑囂張,買通同事,利用多名人頭帳戶轉帳洗錢,再由其他行員配合掩護,偽刻客戶印鑑盜用客戶存款,最後提出現金,讓銀行無法追查上述款項流向。
今年5月14日,專案小組將黃及長期與他合作洗錢的一銀同事林淑紅傳喚到案,羈押至今,逐一突破心防,並傳喚相關人員到案,由於涉案嫌犯均為金融專業人士,熟悉金融犯罪洗錢模式,專案小組抽絲剝繭,對涉案員工展開第二波掃蕩,昨天宣佈破案,將黃清盈等14名銀行人員及3名人頭共17人依詐欺洗錢罪嫌移送,並掌握黃利用贓款在北港市區購買2棟房子,將擴大追查其餘贓款流向。
檢方指出,案發後,北港分行人事大風吹,當時的經理賴耀熙立即被撤換,黃的直屬主管副理陳政宏被免職。一銀北港分行表示,涉案者都已不在該分行,無法對本案表示意見,至於遭黃冒領的客戶款項完全由總行概括承受,不會損及投資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