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死刑 與陳進興並列史上第3
2026/06/06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張介宗(著橘衣)一審判3個死刑,受害家屬聽完判決後,氣得追打他。(記者黃佳琳攝)
高雄市七十三歲老翁張介宗陸續殺害兄嫂等三名婦人,昨天一審被判三個死刑。若最後依此定讞,將與綁架殺害白曉燕的陳進興並列史上第三,僅次於被判十個死刑的強盜殺人犯吳新華、犯下捷運車廂隨機殺害四人的鄭捷;吳新華、鄭捷、陳進興皆遭槍決伏法。
吳新華於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六年間,流竄新竹縣市、台北市,犯下多起搶劫殺人案,包括湖口雙哨命案,總計背負十四條人命,落網後最終被判十個死刑定讞,創下司法史上最高紀錄,一九八八年執行槍決,還因他的心臟偏右,執刑法警連開四槍,吳都未斷氣,直到第五槍才伏法。
鄭捷於二〇一四年五月廿一日下午預謀買刀,在台北捷運板南線車廂內,隨機殺害車上民眾,造成四死、廿二傷,新北地檢署依四件殺人罪、廿二件殺人未遂罪起訴,二〇一六年四月最高法院終審判決鄭捷四個死刑定讞,同年五月十日在台北看守所執行槍決。
陳進興於一九九七年犯下震驚社會的白曉燕擄人勒贖命案,逃亡期間又連續犯下勒贖台北縣議員蔡明堂、勒贖商人陳朝陽、槍殺整形外科醫師方保芳夫婦三屍命案,以及多起搶案,還性侵十八名女子,最終在台北市南非武官卓懋祺官邸與警方槍戰,經勸降後落網。
陳進興一審、二審皆被判五個死刑、兩個無期徒刑,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最高法院判其中三件死刑定讞,另兩件因考量尚有細節待釐清,且懲治盜匪條例有存廢爭議而撤銷,一九九九年十月六日在土城看守所遭槍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