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強制性交罪刑度 比權勢性交更重

狼師性侵示意圖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南部某大學助理教授三度性侵校花,被依刑度較重的強制性交罪判刑八年定讞。本案中,校花修教授的課,教授與校花存在「權勢」關係,法院為何未依刑度相對較輕的利用權勢性交罪論處?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林俊峰說明,法院應是考量校花的性自主權已被教授完全壓制,符合強制性交罪的規定,故依刑度更重的強制性交罪判刑。
刑法第二二八條則規定,對於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二一條則規定,對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的方法而為性交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林俊峰分析,利用權勢性交罪與強制性交罪最大不同之處,在於違反被害人意願,可以想像成利用權勢性交時,被害人其實有點基於加害人權勢,在半推半就下發生性交;至於強制性交,則是被害人的性自主權,已完全遭被告壓制。
林俊峰解釋,法院應認為,助理教授因與校花是師生關係,具有監督的權勢,教授三度犯案當下,又見校花明確透過言語反對或以行動抵抗,表明不願與其性交,仍被教授以男性優勢體力,強行性侵得逞,這就代表教授完全壓制校花的性自主權,符合強制性交罪的規定,故法院依刑度較重的強制性交罪論處,而非利用權勢性交罪。
權勢性侵害刑度輕 學者、立委促修法
另針對狼師案頻傳,學者與民進黨立委范雲已於二○二○年九月初提到,刑法目前對於權勢性侵害的刑度,輕於其他性侵害犯罪,屬於一大漏洞,為防止如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職員跳樓自殺、邪教少龍仙女班、國家級教練性侵女選手等悲劇重演,已由范雲提出修法,將最高刑度提高至十年、最低則為一年,並新增「求職」及「信仰」兩種權勢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