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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法官:愛情不會成為一種制度/警官外遇富家女 妻求償敗訴

台南市警局指出,施員工作表現優秀,對其私德問題已做適當處分,而施員為專心處理家務事已留職停薪。(民眾提供)

台南市警局指出,施員工作表現優秀,對其私德問題已做適當處分,而施員為專心處理家務事已留職停薪。(民眾提供)

2023/11/26 05:30

妻控夫三度外遇還離家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市施姓警官二年前疑外遇陳姓富家千金,妻子拍下丈夫與陳女親密進出、牽手、同車等畫面,以侵害配偶權向丈夫及陳女求償百萬元,不過台南地院承審法官罕見引用德國詩人、哲學家尼采的金句:「愛情不會成為一種制度。」所以慰撫金也無法成為婚姻的救贖,依此駁回施妻的求償。

施男與妻子結婚十四年,育有兩名子女,妻子辭職在家相夫教子,跟著施男四處調地,未料八年前發覺丈夫疑似外遇。施妻指控,丈夫先後三次外遇,讓她心痛欲絕;其夫要求離婚,坦承有性需求,需要向外尋找出口才有婚外情,此後乾脆離家與外遇對象同居,她蒐集證據時,拍下丈夫與陳女在公共場合親密互動的畫面。

施男出庭否認外遇,指稱與陳女是普通朋友,沒有不當男女關係,互動很正常,其中手牽手看電影、手摸大腿、摟肩的照片,都是惡意、過度解讀。

法界人士說,雖然刑法通姦罪已除罪,但在民事侵害配偶權的判決實務上,絕大多數法官認定的門檻較低,如果有親密合照,通常就會判賠,例如牽手、出遊、親密合照、同居等行為,會認為已逾越一般朋友的界限,屬於不當親密行為,應會被認定侵害配偶權。

不過南院該名「尼采法官」認為,夫妻間的性自主權不應被剝奪或全然讓渡,夫妻間的互相扶持和尊重是婚姻關係的核心,不會因為個人的性需求或行為而受損。對於施妻提出的親密行為證據,未必能證明施男違反婚姻忠誠;該法官特別引用了尼采的說法:「愛情不會成為一種制度」傳達他的婚姻哲學觀,並駁回施妻的告訴。

民眾形容 法官喜背誦徐志摩

一名參加某場講座認識南院民事庭該名男法官的民眾,在臉書上形容「遇到一位喜歡背誦徐志摩的法官」。台南市警局指出,施員工作表現優秀,對其私德問題已做適當處分,而施員為專心處理家務事已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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