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45槍、1900發子彈 30萬就交保/檢抗告成功 再拚收押四海堂主
2023/10/24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市刑大等警方日前查獲四海幫海潤堂堂主鍾明靜擁有大批槍彈,起獲四十五把長短槍、一千九百發子彈,槍枝火力驚人,但桃園地檢署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卻被打槍,桃院以鍾罹患心臟病等宿疾,認定無羈押必要,裁定卅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審理後打臉桃院,認定鍾涉非法製造槍砲等罪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等人之虞,原審也沒有說明其健康狀況不適合羈押,昨撤銷發回桃院更裁。
發回桃院更裁
桃檢日前以鍾明靜(五十二歲)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等理由,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
桃院審理認為,鍾明靜曾涉槍砲案入監,但因腦瘤獲保外就醫,除考量其遭逮後坦承犯行,亦審酌其心臟、肺部、腎臟、脾臟均罹患疾病;另外,前案經判刑確定後,原本於前年四月入監服刑,礙於身體因素遭監所拒收,若將鍾收押,對其身體健康恐有無法回復的損害。
桃院認定,鍾明靜持有槍械已遭警方扣押,不致流入市面,無危害社會之虞,審酌其健康因素,應無羈押必要,故裁定卅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不服,提起抗告。
高院審理後認為,依鍾明靜先後供述內容及扣案物品等客觀事證,他涉犯非法製造槍砲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依其診斷證明書等資料,是否足以認定他目前健康狀況已達不適於羈押的程度,不無疑問,仍應由專業醫師進行診療並施以必要檢查後,再由一審依調查所得做適當裁定為宜,檢察官抗告有理由,昨撤銷一審裁定,並發回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