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國榮潛逃20天才通緝 高院:已算快
2023/10/01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入龍邦、台壽保炒股等案,今年三月被高等法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各判刑八年及十六年,朱國榮上訴最高法院,本月八日未到派出所報到,高院十二日獲報,直到廿八日才發布通緝,高院說明,本案經傳喚、拘提、沒保等程序,速度已算快。
朱國榮除重保,還被發布限制出境及出海,每天須到派出所報到,但本月八日,朱人間蒸發後,警方遲至十二日深夜十一時許才通報,高院十四日傳喚朱國榮,僅律師到庭,法官當庭開出拘票,並要求當初具保的朱國榮的胞妹朱佩瑜,於廿一日帶朱國榮出庭。
現年70歲 將通緝到107歲
廿一日僅朱佩瑜現身,她稱找不到胞兄,對法官沒入高額保證金沒意見。高院認定朱國榮已逃匿,廿二日裁定沒入保證金四億元,廿八日發布通緝,追訴時效卅年,若他遲未現身,審判無法進行,依刑法規定,追訴時效還可延長四分之一,即七.五年,現年七十歲的朱將逃到一○七歲才有機會免責。
高院說明,本案已採取緊急通知,且因案情繁雜,又要比較新舊法計算時效,通緝稿需行政作業時間,相較於其他傳拘未著才通緝的案件,已經算快了。
一名法官說,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被告逃亡或藏匿者,得通緝之。」並未要求「傳拘無著」才能通緝,朱國榮逃匿事證明確,實無須再跑傳拘流程,只要法官寫好通緝書,經書記官、股長、庭長、院長、法院用印,最快三天就可通緝。
朱國榮另有四案於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其中保證金最高的是松岡炒股案一億元,四案合議庭得知高院已沒保並發布通緝,將於下星期共同討論是否跟進辦理,而因朱國榮顯已逃匿,應不會再進行傳拘。調查局表示,收到通緝書後,除把朱列入外逃通緝犯名單,亦將請求其他國家提供司法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