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有證照 仍虐嬰重傷!如何選好保母 實際訪視再決定
2023/06/09 05:3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均領有保母證照的陳男與蔡女夫妻因虐嬰致重傷,一審均被重判九年徒刑。台南市府社會局指出,陳、蔡兩人對收托男嬰有不當違法行為、影響男嬰權益重大,經社會局查證屬實,市府已於二○二一年八月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提起告訴;另依兒少法規定,於同年九月及十二月分別廢止蔡、陳兩人居家式托育服務證書,且命二人終身不得從事居家保母工作。
被控虐嬰的夫妻原都領有保母證照,卻仍發生虐童致重傷害,民眾對此該如何防範?新生兒父母如何找尋合法安心又安全的保母或托嬰人員?
可先向託育中心詢問
台南市府社會局指出,有關保母登記及管理辦法於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實施,家長無論是自行尋找或經人介紹居家托育人員,都應先行檢視托育人員是否領有社會局核發的「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從業者並應張貼在托育處明顯之處。
此外,家長也可透過各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詢問托育人員以往的照顧經歷及目前的收托狀況,並實際訪視托育人員的居家托育環境、收托兒童的照顧方式及收托人數。
幼兒照顧需求列簽約
在選定托育人員後,針對托育費用部分,社會局也公告「台南市居家式托育服務收退費用項目及基準」,可供家長與托育人員協商參考,而最重要的是,家長務必將幼兒照顧需求與協商好的托育費用納入托育契約中,雙方並確實完成簽約,以確保自身與幼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