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婦人延誤就醫癱瘓 醫院判賠611萬

屏東某醫院因延誤就醫,導致病患形同植物人,被高雄高分院判賠。(記者鮑建信攝)

屏東某醫院因延誤就醫,導致病患形同植物人,被高雄高分院判賠。(記者鮑建信攝)

2024/05/10 07:0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某醫院周姓住院女病患因抽搐不止,經轉院急救治療,卻延誤就醫導致癱瘓,無法自理生活,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醫院確有疏失,判決賠償611萬元。

被害人家屬指出,2018年6月7日,周婦因精神病疾,由女兒陪同到該醫院辦理住院。26日清晨4點,院方緊急告知周婦因持續抽搐不止,須轉院救治,其女乃趕往枋寮醫院等候。不料,救護車卻遲至上午9點6分始抵達,並進行插管急救,後因情況危急,又轉送高榮加護病房,雖然保住性命,但形同成植物人,要求醫院和醫生等連帶賠償600多萬元。

該醫院則表示,周婦有糖尿病等症狀,入院後由醫生妥善照料、檢查,血糖值尚屬正常。並說,周婦當時並無急重症的狀況出現,僅需依一般轉院程序辦理即可,所以未請求急救專用救護車運送就醫。

屏東地院據醫審會鑑定報告,認為院方未及時轉院治療,導致病情惡化確有過失,判決連帶賠償近560萬元,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仍認定醫院確有過失,並判加償51萬,總共611萬元,尚未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