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傳喚8人4交保 興富發遭求償2億
民進黨中市議會黨團抨擊,從曝光的影片發現,有四十到四十一秒的應變時間,中捷竟無預警系統,現場人員未能即時應變,絕對要有人負責。(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陳建志、蘇金鳳、吳政峰/綜合報導〕台中捷運發生一死十傷事故,廣受推崇的人權學者林淑雅遇劫罹難,台中地檢署昨天傳喚高空塔吊現場施工的負責人、工人等共八人,另以證人身分傳喚中捷隨車人員、月台保全兩人,訊後以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與過失傷害罪,裁定將營造公司蔡姓負責人五十萬元交保、吊車工程行負責人劉男卅萬元交保、操作與指揮吊車的呂姓及許姓工人各廿萬元交保,其他工人和證人請回。
查興富發與營造商 有無主從關係
中捷代理董事長林良泰昨天表示,此事件造成中捷的損失超過二億元,將會向業者興富發建設公司提出求償。
至於興富發建設及中捷人員有無法律責任?一名檢察官表示,興富發雖把塔吊工程發包給營造廠施作,不過職業安全衛生法所稱的雇主是「實際經營者」,故若查出該營造廠或吊車工程行是興富發的子公司或有主從關係,興富發勢必也要負起法律責任。
中捷部分,要先了解有無對此類事件處理訂立SOP,並進行在職教育,若沒有,中捷可能有疏失,但屬民事或刑事責任待釐清;另一方面,要了解第一線人員發現異狀時,有無依SOP處置,處理上有無明顯怠職,方能了解有無可能涉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