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城鄉分署長索賄 現鈔兩千萬搬上車
2022/10/29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遠雄大巨蛋等弊案,也有燒到中央層級的營建署,時任城鄉發展分署長洪嘉宏(之後升任營建署主任秘書)被指吃相難看,利用新北、新竹等五個眷村改建案,向遠雄趙藤雄期約收賄九千五百萬元,得款七百五十萬,還向冠德建設前董事長馬玉山(已故,已判公訴不受理)索賄八百萬元、向昌益建設負責人朱彥龍索賄二千萬元,北院昨依收賄、期約賄賂罪重判八年二月。
另外,時任新北市城鄉局審議科長海治平收受趙藤雄送的高價人蔘禮盒與五星級飯店免費食宿券,護航遠雄的新莊開發案,被判四年十月徒刑。
趙藤雄二○一三年為了替新店、新竹、台南等五處眷村改建案鋪路,期約行賄洪嘉宏九千五百萬元,約定分八期付款,實際支付七百五十萬元後,因二○一四年五月爆發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收賄案,趙被收押才沒下文。
洪嘉宏向多家建商索逾億 判八年二月
洪嘉宏另於二○一四年利用新北中和台貿段眷改案,透過白手套黃慶銘向冠德建設老董馬玉山索賄八百萬元,分兩次付清;洪並向昌益建設負責人朱彥龍(緩起訴)索賄二千萬元,洪派黃慶銘至對方公司地下停車場等候,朱用推車載著裝在水果紙箱內的現鈔,放進黃的車後行李廂,黃再轉交給洪。
洪嘉宏將收受三五五○萬元賄款,藏於林姓妻子五百八十萬、妻子的蘇姓閨密二三二○萬、不知情的林姓女工友一一八萬元,洪被依藏匿贓物罪判刑一年(併入主刑),林、蘇二女獲檢方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