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雖簽切結書 不代表無法律責任
2022/08/02 05:30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二十六歲胡姓男子,上週六到新北市新店拳擊俱樂部參加「拳擊友誼賽」,過程中遭受對手重擊頭部,在醫院搶救兩個多小時後,仍判定腦死,家屬悲痛萬分,表示不能理解交流性質的拳擊賽,怎麼會鬧出人命,但他們仍未放棄希望,日夜在醫院守候,靜待奇蹟發生。
傷者現為大學生 為健身迷上拳擊
胡男家住板橋,就讀新莊某私立大學,臉書上可看出興趣熱愛手遊及英雄聯盟等電玩,近年疑似為了健身,也迷上滑板及拳擊瘦身。
據了解,此次業餘賽事有簽下切結書,如果受傷另一方不須負責,但有律師指出「比賽前簽署的切結書,基本上是有法律的效力的,但是也不代表競賽者,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如果行為人他是基於殺人,或者是重傷害的故意,來攻擊他人,並且造成了死亡,或者是重傷害的結果,那仍然有可能要負刑法上的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