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保集團買BMW 大7撞電桿詐保 判刑吐錢

詐保集團判刑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以男子莊志成為首的詐保集團,專買來中古BMW大7系列轎車詐保,莊男勾結吳、蔡兩男當人頭登記為車主,並投保高額車損險,再由吳、蔡親自開車自撞電桿製造假車禍,兩車均撞到全毀,詐保詭計未得逞,吃上詐欺官司外,他們向兩家產險公司共請領四百五十五萬元的保險金,台南地院判決全要吐還給產險公司。
民事判決指出,莊志成以一百三十萬元買入中古車後,經友人吳男同意登記在他名下,二○一八年向泰安產險投保二百一十萬多元的車體損失險,莊再以五萬元協議委由吳男駕車,到雲林縣四湖鄉某地自撞電桿,車子全毀。
吳佯稱為閃避野狗不慎撞上電桿申請理賠,泰安產險核撥一百九十五萬多元到吳男帳戶,這筆錢被第三人領出交給莊男。
莊男再以一百二、三十萬元買入中古車,以五萬元代價由蔡男將車登記在其名下,並向富邦產險投保二百六十萬多元車體險,莊再指示蔡駕車到雲林縣北港鎮自撞電桿,車子全毀,富邦產險核撥二百六十萬多元,同樣被莊領走。
莊男除與吳、蔡涉及詐領保險金案,他也涉與不知情的黃姓友人、兒子莊杰銘及兒子的郭姓友人,以相同手法製造假車禍,向泰安產險申請理賠時,泰安察覺有異、拒絕理賠。
莊的兒子莊杰銘也以類似手法向明台產險投保車損險,再指示柯男在嘉義縣駕車自撞電桿,向明台領得一百七十九萬多元保險金。
偵辦此案的南市刑大表示,偵辦同類詐領案時監控到莊姓父子集團也涉詐領保險金,進而偵辦查出。莊志成集團多以BMW大7系列的轎車作為詐財標的,先以較低價向他人收購中古BMW大7,再向產險公司投保車損險,製造假車禍詐高額保險金。
刑事部分,一審合併判莊志成一年八月、莊杰銘一年四月;其他共犯六月徒刑或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