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供出影武者 槍手有機會獲10年輕刑
2022/04/07 05:3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犯下何姓咖啡商槍擊命案的槍手黃泳群,行凶後一度潛逃中國,直到被中國公安逮捕才被遣返回台,他落網後不像過去有些槍手抵死不認,反而供出幕後指使者身分,協助檢警查獲其他共犯,因而被檢方求處「適當之刑」。曾任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林俊峰表示,本案槍手自白認罪,助檢查案,檢方求處的「適當之刑」,落點約為十年至十五年。
林俊峰解釋,黃男承認犯行,還供出幕後影武者身分,且黃男行凶後即逃逸,並未分屍滅跡,其配合檢警調查的舉動,才得以獲檢方建請法院處以「適當之刑」,由於殺人罪為本刑十年以上、無期徒刑及死刑之重罪,在司法實務經驗上,犯下殺人罪被求處適當之刑,約為十年至十五年不等徒刑,代表只要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檢方即可接受。
至於矢口否認犯行的幕後指使者張景欽,被檢方求處「最嚴厲之刑」,林俊峰對此表示,殺人最重的刑度是死刑,最嚴厲之刑即意味死刑,不過檢方的求刑是給予法院合議庭參考,代表檢方所認定被告犯行的嚴重程度,以及對被告犯行所做出的態度。
回顧過去買凶殺人獲法院輕判案例,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因懷疑前妻與警察交往,僱用通緝犯劉瑞堂當槍手,犯後王焜弘以二千五百萬元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合議庭同意給予自新機會,依殺人等罪輕判王焜弘十五年六月徒刑、劉瑞堂十五年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