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富街友」結婚有效否?官司定讞前 女方仍有繼承權
2021/08/27 05:3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邱姓老翁年歲已高且身心狀況欠佳,由屏東縣政府提出的確認婚姻無效官司,雖一審勝訴,但麥姓女主任若上訴,恐怕得走完三審才能確定,年邁老翁能否挺過漫長訴訟期是一大關鍵,官司拖得越久,對具有財產繼承權的麥女越有利。
官司拖越久 越有利女方
律師指出,邱翁有2個兒子,與麥女均具財產繼承權,法律無明文規定不得與受輔助宣告之人結婚。訴請撤銷婚姻,若一方堅持不放手,恐得打完三審官司,時間往往拖上好幾年,若不願受折騰,可尋求「和解」,花錢買自由。
有關邱翁的訴請婚姻無效案,才走完一審就花快2年時間,一旦麥女上訴,官司結束前或邱翁無法走完訴訟程序,雙方婚姻就依然有效,麥女仍可獲得邱翁的3分之1遺產。律師直言,官司打得越久,對麥女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