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居家辦公溜去玩 最重關7年
2021/05/26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全國進入第三級警戒,部分公家機關與民間企業准許員工居家辦公,但有人卻趁機外出踏青,陽明山停車場一度塞爆,逼得陽管處關閉停車場。曾任檢察官的律師翁偉倫指出,公務員簽到時若人在外面卻寫在家裡,恐涉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最重可判七年刑;企業員工則有業務登載不實問題,最重可判三年刑。
翁偉倫解釋,居家上班的員工線上簽到時若不在家,司法實務上有一派認為,差勤紀錄屬於公務員所執掌的文書,不實填載的話,涉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可處一至七年刑;若是私人企業員工,因適用法條不同,可能觸犯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的「業務登載不實罪」。
換言之,人明明在陽明山上踏青,卻透過居家辦公漏洞,線上不實填寫上、下班時間,一旦被發現,除要面對記過等行政懲處外,還可能吃上刑事官司。
此外,居家辦公者若填寫加班,人卻在外趴趴走,翁偉倫強調,此舉非常嚴重,因為實務上有一派認為,公務員詐領加班費,觸犯的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為本刑七年以上的重罪;另一派雖然認為沒那麼嚴重,但也認定這種行為觸犯詐欺罪,最重可處五年刑。
一名法官指出,居家辦公者若先在家簽到、後跑出去,形同溜班出去玩,這種情況或許無刑責,但無法免除行政懲處,會送考績會議處;一名檢察官說,差勤紀錄是否屬於公文書,即使司法實務有不同見解,居家辦公者仍不可心存僥倖,以免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