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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5次婚 博士廠長詐婚成癖判賠60萬

博士廠長詐婚成癖判賠60萬。(資料照)

博士廠長詐婚成癖判賠60萬。(資料照)

2020/11/11 05: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在上櫃光電大廠任職的陳姓女碩士,與公司擁有博士學歷的許姓廠長結婚後,申請戶籍謄本赫見許男竟結過4次婚,且與她交往的6年期間就結了2次,並在第4段婚姻持續狀態下到她家提親,陳女深受精神打擊,向士林地院訴請許賠償300萬元,法官判准60萬元。

與碩士妻交往6年 結2次婚

陳女指控,2010年進入光電公司後,有台大碩士、台科大博士學歷的許姓廠長對她展開熱烈追求,許男隱瞞婚姻紀錄,騙稱是單身,過去僅有1段婚姻。

她與許男2011年初開始交往,陸續發生性行為,2017年3月許男委託親友提親,當月即完婚。沒想到許男婚後動輒對她辱罵,並在交友網站佯稱單身尋求對象,當年10月請領戶籍謄本時,赫然發現許男連她共結過5次婚,驚覺被詐婚,求償慰撫金300萬元。

許男聲稱離婚後才與陳女交往,並無隱瞞前婚狀況,還要陳女舉證有何精神上痛苦。

法官認為,彼此過往感情史、婚姻史,確實為一般人評估是否交往、結婚的要件,許男未據實告知陳女,且隱瞞與前妻鍾女離婚後又再婚的事實,甚至與陳女論及婚嫁時,竟又與黃女另結連理,且與黃女婚姻關係存續中,竟以單身身分向陳家提親。

法官認為許男隱瞞多次結婚、離婚紀錄,讓陳女虛擲寶貴青春,影響與其他人認識交往,尋求幸福生活的機會,判賠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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