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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天崗牛隻撞死人 判國賠396萬

陽明山擎天崗草原發生野生水牛撞死人事件,陽管處判賠396萬元。(資料照)

陽明山擎天崗草原發生野生水牛撞死人事件,陽管處判賠396萬元。(資料照)

2020/07/19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陳姓婦人前年到台北陽明山擎天崗步道踏青,遭發情的水牛撞倒身亡,4名子女質疑主管機關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未善盡管理責任,聲請國家賠償。士林地院發現,步道設計未能確實隔離遊客與牛隻,陽管處有疏失,判賠396萬9376元,可上訴。

婦走在步道遭撞

2018年8月間,陳婦和家人到擎天崗踏青,走在中央步道靠近出口處時,突遭發情的水牛撞倒,2週後身故,4名子女認為陽管處管理有疏失,提告請求近746萬元的國賠,主張意外發生後,陽管處封鎖擎天崗草原,把木質步道圍欄換成抗壓度更高的混凝土立柱,顯見陽管處自知原本的圍欄有安全疑慮。

陽管處辯稱,擎天崗牛隻皆為野生,陽管處非「國家賠償法」的賠償義務機關,且野生動物難以捉摸,難全仰賴公權力制約,已廣設警告牌,提醒遊客保持安全距離、勿靠近以免造成危險,並定期派員巡邏,架設欄杆與繩索,而且每隔5 、6 年均會依實際需求等因素,全面更新修繕步道護欄,並非明知圍欄有欠缺才修繕。

士院指出,事故發生時的步道兩側雖有設置圍欄,但未能將牛隻與遊客有效區隔,設置顯不足,導致陳婦身亡,兩者間有因果關係,4人聲請國賠有理由。

陽管處圍欄有缺失

士院表示,現場雖有提醒遊客勿離開步道或觀景區、與牛隻保持安全距離等告示牌,但無法及時避免水牛進入步道攻擊遊客,陳婦遵守規定,卻仍遭到攻擊,可見陽管處沒有積極有效防止牛隻攻擊遊客的具體措施。

國賠金額部分,士院判陽管處應賠與陳婦同住、親眼目睹意外的兩名子女各100萬元,其餘兩人各75萬元,加上喪葬費與醫療費,總金額為396萬93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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