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陳述就法辦 掀滔天政治效應
內政部長徐國勇(右)函辦警政署長陳家欽(左),掀滔天政治效應。(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吳政峰、楊國文/台北報導〕內政部政風處調查警政署長陳家欽被檢舉偽造文書案,不約詢當事人就函送法辦,由於此舉讓外界有「很故意」的感覺,且被台北地檢署退回,到底「不約詢就法辦」是否妥適?
廉政工作手冊規定,政風人員調查,原則上要約詢當事人、給予陳述機會,但也沒有規定一定要約詢,政風處若認為沒必要,也可直接將調查結果移交檢方;依此,政風處做法符合程序。
但因本案既是法律案件,法辦警政署長也是政治事件,陳家欽身為全國警界最高領導人,並在警力全力投入防疫期間,行政調查單位連給他說明的機會也沒有,就直接法辦他,從「妥適性」和「政治效應」角度來看,令人難以置信。
至於北檢將案件退回,有法界人士認為,檢察官是偵查主體,收案後若發現調查內容涉不法或不備,主動指揮司法警察機關展開調查較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