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船員收押或留置 待遇大不同
2019/10/27 05:30
〔記者劉禹慶、林嘉東/綜合報導〕我方強勢偵辦中國抽砂船盜採我國境內海砂,2船28名船員全遭羈押獲准,這批被告得等偵辦告一段落,才可能從被關押的看守所放出來,且在案件定讞前,仍有可能續被限制出境。
累犯恐加重其刑
與過去類似案件中國船員僅獲「留置」的待遇相比,比如澎湖縣現行留置作法,是將人安置在烏崁收容所,中國船員在營區內行動自如,享有通話自由,且無前科紀錄,繳完罰款後就會被遣回。羈押則不僅無人身自由、禁止通話,若日後又涉案被取締扣回,還要面臨累犯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