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賠3095萬 關30年 雙創性侵史上最高紀錄
淫魔富少 撿屍 迷姦 偷拍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淫魔富少」李宗瑞,性侵迷姦14名女子或偷拍,一罪一罰各被判刑20年、39年2月定讞,已入獄服刑;民事求償部分,先前已判李應賠4女共860萬元確定,最高法院昨針對另7名女子的求償案駁回上訴,李應再賠7女各175萬元至255萬元不等,共賠償1525萬元定讞;總計李應賠償18女共3095萬元,確定成為史上應賠償最多錢的性侵犯,被害人對李的民事求償,也於昨天全部塵埃落定。
18女受害人求償塵埃落定
此案的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案,二審判李宗瑞應賠償被性侵或偷拍的17女共2745萬元,其中6女各獲判賠45萬至145萬元不等,由於金額低於150萬元,不可上訴,故此部分510萬元已於二審確定。其餘11件則上訴至最高院,去年先確定4件判賠,這次再確定另7件。
零星偷拍案 數十萬元和解
此外,一名被害人小蓉(化名)輾轉看到自己被偷拍的影片,單獨提民事求償,3年前已獲判賠200萬確定。因此,李宗瑞總計應賠償3095萬元;還有部分只被偷拍、未控性侵的女子,已先後以數十萬元和解。
刑事方面,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20女,但法院最後認定只有6件構成強制性交罪、8件乘機性交罪。其中5件於去年先判李20年徒刑定讞,其餘9件也於今年8月判刑39年2月定讞,法院尚未合併定其應執行刑,李宗瑞會坐牢最久的有期徒刑合併最高上限30年,也堪稱史上會被關最久的性侵犯(未計入性侵殺人、強盜性侵等結合犯)。
對於本次7名女子的民事求償案,李宗瑞上訴抗辯指出,被害人當時非處於精神、身體障礙或心智缺陷狀態,卻未反抗,應屬合意;但最高院昨認為,李宗瑞一味指摘二審的事實認定、斟酌金額不當,未指出二審判決有何違背法令之處,不符上訴三審的法定理由,上訴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