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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空姐運毒案 疑親近之人栽贓

林姓空姐(資料照,取自臉書)

林姓空姐(資料照,取自臉書)

2018/01/05 06:00

檢提五大理由不起訴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國內首起空姐攜毒入境被查獲案大逆轉,桃園地檢署歷經7個月追查,認為空姐行李箱內的毒品應與她無關,諸多疑點指向被栽贓及陷害,且有可能是可親近她的人所為,因此,昨將26歲華航林姓空姐予不起訴處分。

去年5月20日下午,林女服勤從荷蘭阿姆斯特丹飛返台灣時,服勤用行李箱被海關接獲檢舉檢查,搜出2小包、淨重1.12公克的K他命,及淨重0.34公克的大麻煙草、捲菸,毒品裝在夾鏈袋並以雙面膠黏貼在行李箱夾層內拉桿附近,林女被捕經桃園市調處訊問後被依運輸毒品罪嫌移送桃檢;林女應訊喊冤「被栽贓、陷害」,直說被海關抽檢行李的機率「異常地高」,怎還可能將毒品藏在行李箱,且她從未吸毒,懷疑有人栽贓、陷害她;林女當晚訊後無保請回。

檢方調閱林女該次服勤的出入境畫面、航班值勤紀錄、交往狀況、通聯紀錄、周邊人士相關背景等,一來清查林女有無持毒的可能,二來釐清有無栽贓誣陷的情況,均沒發現她有異常或藏毒的行為。

檢方以五大理由決定不起訴:第一,林女行李箱搜出的毒品微量且種類不難取得,大老遠從荷蘭「運毒」返台毫無利益可圖,且藏毒手法粗糙,與一般運輸毒品差異甚大;第二,林女經尿檢均呈陰性,沒有任何毒品反應,無須大老遠攜毒返台自用;第三,採驗行李箱各部位與毒品包裝都未發現指紋;第四,機場出入境畫面,林女均無異常舉止;第五,林女從去年3月起被頻繁檢舉,於5月20日前已有4、5次被查驗行李的紀錄,林女早知自己被「異常」查驗,更被列為「嚴檢」對象,且K他命、大麻價格不高、取得難度不大,怎可能甘冒重罪風險運輸微量毒品。

檢方並無證據證明林女知道毒品存在而持有的可能,昨偵結予不起訴處分,但林女所涉屬運毒重罪,檢方仍依職權送請再議。

多次被檢舉 誰是藏鏡人

對於林女質疑被栽贓、陷害,檢方「不排除有此可能」,經查林女從去年3月就開始被多次檢舉,多為來自公共電話或網路電話的匿名檢舉,且都是在林女服勤返台前1、2天向海關檢舉,諸多疑點讓栽贓、陷害的可能性提高,但現有證據無法鎖定特定對象,檢方說,若有新事證就會另案偵辦。

藏毒處須打開行李箱

檢方也說,毒品藏放位置在行李箱內部拉桿,一定得打開行李箱,加上檢舉人非常熟悉林女服勤航班動態,林女被查到毒品的第一時間,就有人向媒體爆料,研判應是林女周邊或親近的人所為,飛行期間遭不明旅客置放毒品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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