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攻讀法律系 打贏官司翻轉人生
2017/09/28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一個字母之差,竟讓張月英背負10年肇事逃逸罪名,為了爭清白,她自學攻讀取得空中大學法律系學位,刑事、民事歷審一共打了12場官司才終獲無罪。她回憶,這件事讓她感受到很大的壓力,無法專心,擺攤做生意也常常找錯錢,每次收到傳票都很焦慮,甚至開庭前還要先吞鎮定劑。
張月英說案發時她才40多歲,正計畫赴日本留學,卻因案底,害她申請不到良民證,留學夢碎,「我現在快要60歲,我還能做什麼?」
「打10年官司就是為了證明清白」,有朋友勸她把4萬8000多元賠給對方,但她認為「不是我做的事,為什麼要我吞下去?」因此原已是工商管理系學士的她,為了打官司爭清白,還去攻讀高雄空中大學法政學系,取得雙學位,「說我不是良民,我無法吞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