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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盲腸炎住院 獸男病床硬上

新北地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4罪判郭男16年徒刑,可上訴。(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4罪判郭男16年徒刑,可上訴。(記者王定傳攝)

2017/07/04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郭男的哥哥與12歲少女小美(化名)的母親同居,郭竟4度性侵小美,其中一次小美盲腸炎住院,他不顧她有病在身,竟在病床上對小美逞獸慾性侵;新北地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4罪判郭男16年徒刑,可上訴。

母同居人之弟伸魔爪

判決指出,104年12月某日清晨5時,29歲郭男趁小美起床盥洗,準備回房之際闖入房間,把她抱到地板床墊猥褻後性侵;月底又以相同方式性侵,小美雖害怕,但不敢大聲求救,只有皺眉頭,事後也不敢說。同月31日小美與郭男參加新北耶誕城跨年活動,深夜返回住處,郭男又在客廳性侵小美。

更可惡的是,去年1月8日深夜,小美因盲腸炎住院,郭男在醫院陪伴,不料他竟直接問小美說:「要不要做?」小美拒絕,郭男回說:「沒關係」,在病床逞獸慾。

小美終於忍不住,後來與母親通電話時向母親訴苦,全案曝光。郭男否認犯行,但小美指證明確,無前後矛盾。小美母親說,她發現郭男舉止怪異,以為他與女兒談戀愛,才打電話給小美,女兒說出:「我被叔叔碰了!」當下就哭了。

學校輔導老師證稱小美曾提及此事,認為性行為是噁心的,加上小美有驗傷報告等,新北地院合議庭綜合事證認定郭男有罪,斥責郭嚴重危害小美身心健全成長發展,破壞小美對親情信賴,所生損害甚鉅,且否認犯罪、飾詞狡辯,依此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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