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香港富商38天 主謀判12年
2017/06/10 06:00
身價800億港幣 勒贖3億台幣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身價逾800億港幣的香港東方明珠集團主席黃煜坤,104年遭蔡文力綁架集團綁票,並勒贖7000萬港幣(約近3億台幣),受困38天後獲救,最高法院判主謀蔡文力12年徒刑,共犯前搏擊國手徐立農8年10月、雲林縣四湖鄉溪尾村前村長蔡茂典8年6月,其餘4名共犯各判7年8月到5年6月不等徒刑確定。
前搏擊國手徐立農8年10月
黃煜坤是於104年9月20日在新北市新店區住家前被擄,綁匪多次換車前往雲林,更換3個藏匿處並燒掉黃男衣物,拘禁期間對黃毆打凌虐,同年10月20、22日兩度錄製勒贖影片,脅迫黃持當日報紙並唸紙條:「我的意外純粹是財務糾紛,欠債還錢,若已報案請馬上銷案」。
黃妻報警後,新北市警局與刑事局組成專案小組全力營救肉票,同年10月26日鎖定共犯才廣忠從香港返台,警方收網逮人,隔天確認肉票藏匿處,隨即攻堅救出黃煜坤。
檢警釐清集團分工,認定有黑道背景的蔡文力為主謀,蔡茂典提供藏匿地點並找人看管肉票,徐立農、丁金旺、柯明周負責看管及凌虐黃煜坤,逼迫黃交出電子信箱密碼、錄製勒贖影帶,才廣忠提供作案車輛並噴漆改裝,吳金旺負責送便當、採買。
審檢痛批蔡文力惡行重大、態度不佳,利用境外取贖款,以虛擬貨幣規避查緝,徐立農自恃孔武有力,不思正途,下重手凌虐被害人,手段凶殘,蔡茂典未全程參與綁架案,涉案較輕,但卻不思戮力從公、犯後態度反覆不佳,皆遭重判。
一審判決主謀蔡文力12年、徐立農8年2月、蔡茂典6年半;二審維持蔡文力12年徒刑、徐立農改判8年10月、蔡茂典改判8年6月等,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