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老闆性侵女員工 拿走內褲做紀念
2017/01/10 06:00
〔記者謝君臨、張議晨/台北報導〕台北市某資訊公司50歲莊姓負責人,追求女下屬小如(化名)不成,竟趁她獨自加班時對她指侵,並拿走小如的內褲做紀念;台北地檢署庭訊時,莊男否認犯行,辯稱是兩情相悅,並未指侵,但未獲檢察官採信,依涉嫌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莊男的公司從事網路行銷,20多歲小如擔任客服。起訴書指出,104年12月,莊男多次透過LINE向小如表達好感,小如礙於對方是老闆,只能委婉拒絕或禮貌性回應。
去年5月15日晚間,小如在公司加班,莊男進入公司將門鎖上,上前與她攀談,小如未理會,莊竟從後緊抱,小如大聲喝斥:「走開!不要碰我!」莊未停手,並對她強吻、襲胸。
莊男以手指性侵,並脫掉小如內褲,後因小如不斷掙扎,莊男擔心驚動他人而停手,離去時還偷走小如的內褲。
小如邊啜泣,邊尋找內褲,當晚8點半左右莊返回公司,對小如說,已將她的內褲帶回家留做紀念,並拿出新買的桃紅花蕾絲內褲要送她,小如拒絕,並要求歸還內褲,莊隨即離去。
莊離開後,小如傳LINE給王姓男友人,王男趕抵,陪她買紙內褲;當晚9點半,兩人返回公司欲拿取小如的私人物品,突見莊男站在門口,王男上前壓制他,報警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