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逃家追愛摔斷腿 小男友挨告
2017/01/02 06:0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15歲少女小怡(化名)與18歲莊姓男子相戀,少女的家人無法接受,去年3月莊男在小怡房間的窗戶外示愛,想跟小怡一起過白色情人節,小怡很感動,但家人不同意她與莊男出門,所以她從2樓陽台爬採光罩跳到1樓想和情郎私奔,不料因此摔斷腿,小怡家長氣得提告,但檢察官認罪證不足,最後不起訴莊男。
女被禁足 從2樓跳下
小怡去年經朋友介紹認識莊男,進而交往,去年3月白色情人節前夕,莊男提出一起過情人節的計畫。不起訴書指出,小怡家教嚴,晚上祖母不讓她出門,原本莊男建議小怡白天也可以約會,但小怡卻提議可以從透天厝的2樓房間,爬採光罩跳到1樓相會。
莊男見小怡跳下來時,在1樓接住她,2人見面後擁抱,晚間2人約會直到翌日凌晨,小怡自稱想跟莊男私奔,私訂終身,不想回家,因此在莊男家過夜。
但這場現代版羅密歐與茱麗葉戲碼,因小怡骨折畫下休止符,翌日莊男下班返家,小怡表示腳踝疼痛,拜託莊男帶她去醫院。不過莊男最後將小怡載回家,小怡家人隨後急忙將小怡送到醫院檢查,發現小怡疑似跳樓導致右遠端外側股骨髁骨骼、右尺骨鷹嘴突骨折。但由於不嚴重,所以跳樓時並沒有發覺,家人氣得對莊男提告妨害家庭,並認為莊男是準略誘嫌犯,將小怡拐出去脫離家庭。
女自願離家 男不起訴
但檢察官認為,透過小怡的通訊紀錄,看出小怡離家出於自願,雖然小怡脫離家庭,但莊男並未脅迫、暴力控制小怡不得與家人聯絡,因此不構成犯罪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