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玩賺外快 少年淪當騙團犧牲品
2017/01/02 06:00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20歲的詐騙集團幹部陳廷諺,旗下陳姓車手頭只有18歲,陳姓車手頭再吸收16歲少年當車手,形成「20歲指揮18歲、18歲使喚16歲」犯案模式。
詐騙集團中,車手薪資最少、風險卻最高,出事時「老闆」不會出面,須獨自面對刑責,若車手未成年,父母或監護人還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車手「入行門檻」低,不少年輕人認為車手輕輕鬆鬆就有錢拿,因而誤入歧途;據警政署統計,去年1至8月詐欺嫌疑犯的年紀,以18至23歲最多,比前年同期增加1025人。
一名高階警官分析,這些增加的年輕詐欺犯大多是詐騙集團車手,因為車手不需特殊技巧,只要拿手機接受指示,在特定時間到特定處向被害人取款;甚至有詐騙集團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恐嚇被害人交款時「一個字都不能說」,讓車手取款時也無須開口說話,幾乎「只要有手機,就能當車手」。
不少年輕學子愛玩愛花錢但缺錢,為賺外快,有時就在損友「呷好逗相報」下當車手,成為詐欺集團第一線的「犧牲品」,被逮時甚至不知自己成為詐騙共犯,還以為只是找到好賺的「快遞」工作。
刑警表示,表面看來車手比一般工作輕鬆又好賺,但往往做沒多久就被逮,此後須獨自面對民事、刑事責任,不僅欲哭無淚,也葬送了自己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