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孫女22次 狼祖父重判10年
2016/09/08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狼祖父從102年至去年間,趁妻子外出之際,性侵年約14歲孫女,直到孫女上健康教育課,察覺事情不對予以拒絕,狼祖父仍繼續犯行,總計性侵22次,還害被害人懷孕;新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他10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狼祖父持續性侵孫女,直到孫女的親人察覺怪異,帶她到醫院檢查,發現她懷孕,全案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狼祖父承認與孫女發生性行為,卻辯稱沒有強迫;不過孫女回憶證稱,國一上過健康教育課後,知道這件事情不對,曾拒絕、哭泣,祖父仍強行性侵,她當時覺得反抗也沒有用,也不敢跟其他人說,更不敢讓奶奶知道,因為奶奶有疾病,怕她承受不了。
合議庭斥責狼祖父所為造成孫女身心受創,甚至懷孕,造成人格發展莫大損害,考量他事後與孫女及兒子和解,因此判刑10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