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搞人妻還傳染性病 工程師判賠45萬

2016/08/06 06:0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蔡男與阮姓越南女子結婚,生下2子,原過著幸福快樂日子,但阮女認識小王楊男,還染上性病,蔡男發現後,提告楊男並求償300萬元。法院審理時,楊否認犯罪,但法官根據鹹濕錄影、錄音內容等證據,認定他確有所犯,判楊男須賠45萬元;本案可上訴。

證券公司業務副理蔡男與阮女結婚,婚後女方經營越南美食店;民國101年時,夫妻倆因事爭吵,阮女此時又在外認識科技公司工程師楊男,並發生婚外情,楊男之後被告。

台北法院開庭時,蔡男重申,阮女曾幫楊男在浴池錄影,也有鹹濕對話,之後也因對方染上性病,甚至墮胎。

為他墮胎還不認性交

楊男雖不否認兩人交往,但強調不知對方已婚;他說,因女方告知已與丈夫分居,加上對方未曾出示身分證,才敢交往;楊男還反駁,從未與阮女性交,何來染病,甚至之後的墮胎?楊男強調自己無罪,不需賠償。

法官查出,楊男生日時,阮女曾出面租下W HOTEL房間,畫面雖未拍到共浴畫面,但卻錄下鹹濕對話,包括女子曾主動提到「為什麼你那麼想啊?忍耐一下嘛,為什麼濕濕都到上面了?」「要打ㄆㄠˋ啊?」等,認定兩人確實有身體親密接觸與性關係。

另外,阮女曾在調查時供述,楊男告知她,「我有性病,醫生要我也帶你去檢查」,可信兩人有不正當關係;而且阮女確實是婚嫁來台,楊男就是小王,判他須賠錢。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