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懷孕產女 卻發現老公和小三對話重鹹...
2016/08/02 10:1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銀行行員曾女生下女兒後,無意間發現丈夫林男與同事黃女外遇,提告損害賠償,要求70萬元賠償金;法院開庭時,勘驗曾女提供的丈夫行車紀錄器對話,以及LINE訊息的翻拍照片,認定黃女確實已逾矩社會一般認定朋友交往關係,需賠20萬,全案仍可上訴。
前年3月份,曾女無意間在丈夫的行車紀錄器發現,林男與黃女的親密、曖昧對話,包括林男表示「你幹嘛一直牽著我的手」,黃女回「我喜歡簽你的手」,林男接著說「我在公司好想抱妳喔、還想吻妳」;之後另段對話,黃女問「你想要我甚麼」,這時林男露骨回「妳的人」,黃女再回「我不要,上床你就要對我負責任了」。
兩人曖昧對話不僅於此,甚至包括,林男提到,「只要上床...」,曾女回,「那我就要乖乖跟著走了,你手啊很習慣放在我的胸部上面」,林男再回,「喜歡啊」等語;此時曾女確定丈夫確實外遇,提告損害賠償。
法院開庭時,被告不否認兩人確實有交往,但認為原告所提證據已罹於時效,檔案不可能保存數日到數週之久,拒絕給付賠償金;但法官認為這些檔案可轉存記憶體,因此認定證據有效,但告訴人求償70萬過高,判賠20萬。曾女、林男則在今年5月30日協議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