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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旁撿屍被警識破 提褲狂奔

2016/08/04 06:00

賠償30萬 緩刑4年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24歲邢姓男子,對醉倒媽祖廟旁的女子小芳(化名)撿屍,警察獲報趕到,邢竟謊稱是小芳的男友;關鍵時刻,小芳突然清醒喊強姦,邢男嚇得提著褲子落跑,跑了500公尺就被逮。台中高分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1年10月,邢男已賠償30萬元,並宣告緩刑4年,讓他自新。

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25日,小芳與男友吵架後借酒澆愁,隔天凌晨0時30分,小芳於台中市一座媽祖廟附近哭泣,之後不勝酒力醉倒,邢男將她拉到路旁一處空地「撿屍」,脫光衣物性侵。

逞慾被中斷 辯是男友

附近居民報案指出,隱約聽到女子哭泣聲,已長達一小時。員警到場時,邢男還壓在小芳身上,員警趕緊拿衣物遮住小芳重要部位,邢男卻向員警謊稱自己是小芳的男友,小芳喝醉性慾高漲,他只好就地性交;正當警方狐疑之際,小芳突然大叫強姦,邢男愣了一下,隨即提著褲子奔逃500公尺,在媽祖廟的廟埕旁被捕。

出庭辯稱遭仙人跳

法院審理時,邢男宣稱遭仙人跳,被小芳設局誣陷;他強調,當時很緊張,「硬不起來」,尚未與小芳發生性關係,警察就抵達了。

台中高分院認為,雙方互不認識,報警的人又是附近居民,不可能是仙人跳。另外,邢男下體採集到小芳分泌物,小芳下體卻沒有邢男的生物跡證,顯示邢男以手性侵小芳,又摸自己下體,性器官雖尚未接合,乘機性交罪仍成立。高分院雖宣告緩刑4年,但邢男要參加4場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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