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萬成發霉錢磚 調查局救回3分之2
2014/04/10 10:17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雲林縣斗六市薛姓魚販將60萬元賣魚所得交給鐘姓母親保管,一年後取出時,因受潮結塊,成了污黑發霉的「錢磚」,薛某今年3月初求助調查局協助鑑定,局本部鑑識科學處經過一個月拼湊污損沾粘的鈔票,救回了40萬6千元。
調查局指出,薛母以塑膠袋包裝鈔票後,藏放在走廊牆角隱密處,因該處陰暗潮濕且壁癌嚴重,加上過年打掃房屋時大量沖水,塑膠袋滲水致鈔票受潮,約一年後,薛母取用時,發現鈔票不僅發霉變黑且凝結成塊,母子2人先向台銀斗六分行尋求協助兌換,但行方人員指無法兌換,薛某轉向調查局求助。
依據中央銀行「污損破損不適流通之紙幣及硬幣收兌標準」的規定,鈔票破損,但餘留部分在4分之3以上,照全額收兌;若餘留部分在2分之1以上,未達4分之3者,照半額收兌;餘留部分未達2分之1,不予收兌。
根據調查局鑑定書內所附帶格鈔票照片的面積計算後,認定此批污破損鈔票檢體中計有2000元券14張、1000元券420張,均係真鈔,共計可核兌40萬6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