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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工誤信詐團「騎贓車不會被抓到」 1週提領162萬下場慘

    2026/05/25 09:46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
    越籍移工當提款手,一週提供162萬元,被判4年1月。示意圖。(資料照)

    越籍移工當提款手,一週提供162萬元,被判4年1月。示意圖。(資料照)

    越南籍良姓外籍移工被詐騙集團吸收,擔任領款車手,從去年2月7日至15日,短短一個禮拜騎著贓車到超商ATM瘋狂提領162萬8千元,總共造成32人受害,良男最後被逮。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良男共犯32罪,一罪一罰,累計法定刑為35年11月,應執行刑為4年1月。

    判決書指出,良男一度遲疑,但詐團成員交給他提款卡並表示:「我順便借你贓車,就不會被抓到」,他信以為真,騎著這部贓車四處提款。

    判決書指出,從2月7日至15日,良男騎著贓車從彰化市沿台一線南下,遇到超商就提款,最多一天提領46萬元。作案一個禮拜後,因被害人事先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將他逮捕,才終止他這一個禮拜的瘋狂提款。

    警方調查,良男總共在50間超商ATM提款,造成32名被害人損失。被害人受騙原因,主要是誤信投資穩賺不賠的話術,部分則是誤信網路購物扣款失敗而將款項轉出,其次則是遭網路約炮詐騙。

    法官指出,被告所犯多起詐欺案件,因被害人各異,應分論併罰。32罪的累計法定刑共為35年11月,考量被告犯後態度良好、僅國中畢業、在台從事工廠作業工作,故酌量從輕判處。檢察官求刑15年,法院認為所判之刑已足以懲儆。最終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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