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投顧老師騙250萬 車手拿3千被判2年2月
2026/04/30 08:23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
台南林姓男子擔任詐欺車手,出面取款250萬獲得3千元報酬,台中地院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2年2月徒刑。(記者陳建志攝)
台南一名林姓男子(25歲),2023年加入暱稱「柯南」的詐欺集團擔任車手,該集團假冒「江季芸投顧老師」在臉書社團招攬民眾投資,一名張姓女子被騙相約在桃園蘆竹面交250萬,林男擔任車手出面取款,張女事後發現被騙報警查獲,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供稱只拿到3千元報酬,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2年2月徒刑。
中檢起訴指稱,林姓男子於2023年12月間,加入暱稱「勝贏國際-柯南」的詐欺集團擔任面交車手,該詐騙集團先在臉書社團刊登假投資股票理財廣告訊息,一名張姓女子,2024年3月瀏覽到訊息加入Line群組,對方以假冒的「江季芸投顧老師」暱稱回覆,佯稱可下載勝凱公司APP申設帳號投資股票獲利,並會派人面收投資款現金。
張女信以為真,除下載APP申設帳號,並依指示匯款至指定帳戶,相約面交投資款,2024年4月26日上午9點,相約在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台茂購物中心」前公園,面交新台幣250萬元,林男依「柯南」指示前往收錢,配戴偽造的工作證,向林女收取250萬後,再搭計程車到一處停車場,以丟包方式將錢交給詐團其他成員製造斷點,張女事後發現被騙報警查獲林男。
林男在台中地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供稱因本件拿到3千元報酬,法官認為其參與詐欺行為危害社會秩序及廣大民眾財產法益甚鉅,考量坦承犯行態度、表示悔意,角色為聽從指令的面交車手,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2年2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