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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虐死5月大男嬰包垃圾袋丟大排 生父、乾妹續押禁見

    2026/04/17 17:52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台南方姓男子及乾妹凌姓女子涉虐死5月大男嬰並棄屍,南檢依妨害發育致死罪起訴,認為2人有逃亡勾串之虞,裁定續予羈押禁見。(記者王捷攝)

    台南方姓男子及乾妹凌姓女子涉虐死5月大男嬰並棄屍,南檢依妨害發育致死罪起訴,認為2人有逃亡勾串之虞,裁定續予羈押禁見。(記者王捷攝)

    台南去年發生5個月大的男嬰遭方姓生父與林姓生母、凌姓乾妹虐死,並以塑膠袋裹屍丟棄大排,方、凌2人涉嫌妨害幼童發育致死及毀棄屍體等重罪,且有勾串、逃亡之虞,院方於訊問後裁定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根據台南地檢署調查,方男、林女與凌女3人共謀,對不滿5個月大的男嬰施暴導致死亡,隨後合謀將屍體裝入垃圾袋棄置於排水溝,檢方當時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方男、凌女獲准,生母林女則限制住居。

    南檢起訴後,南院以涉嫌妨害幼童發育致死罪、傷害致死罪、毀棄屍體罪延續羈押,同時,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罪,應加重其刑至2分之1。

    南院認為,2人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因被告具有高度逃亡動機,且為防止其與共犯勾串、湮滅證據,導致案情真相難以釐清,為了保全審判程序,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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