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變野獸!酒吧慶生後 正妹慘遭脫褲蹂躪
2026/03/28 10:05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正妹酒吧慶生後,回前男友家聊天竟遭對方強迫發生性行為。示意圖(資料照)
夏姓男子為前女友小乃(化名)慶生,兩人在酒吧狂歡後返回夏男住處,不料夏男竟色心大起,無視女方多次推阻哭喊「不要」,強行脫褲蹂躪,一次不夠還硬上兩次;事後他賠20萬元獲女方諒解,被法官判輕判緩刑5年。
判決指出,夏男與小乃是國中同學,兩人曾於2018年短暫交往,分手多年後透過Instagram重燃聯繫。去年6月23日晚間,夏男邀請小乃到酒吧慶生,酒精催化下,兩人搭乘代駕車輛返回夏男前鎮區住處,兩人在房間聊了一陣子後,夏男突起色心,不顧女方反抗硬上。
小乃指控,當時她雖有酒意但意識尚清,明確表示「我不要」、「不要碰我」,並伸手試圖推開,但夏男憑藉體型優勢,強行將纖瘦的她壓制在床,粗暴脫掉內褲後硬上得逞,甚至夏男「完事後」休息數分鐘,竟無視對方驚恐,二度挺進。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夏男坦承與小乃發生性行為,但否認強暴她,他的律師質疑小乃事後還跟夏男一起去台中、吃早餐,甚至向男友謊稱交通方式,認為是「合意性交後的罪惡感」才提告。
但法官引用精神鑑定報告,指出小乃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且「完美被害人」是錯誤迷信,受害者在極度恐懼下選擇維持日常互動是常見的心理防衛機制;夏男見官司結果可能對他不利,主動賠20萬元獲女方諒解後,被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徒刑2年,緩刑5年,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