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人被騙來台當車手被逮 法院從重論處詐團幹部
2026/02/06 16:25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
詐騙集團幹部黃男誘騙馬來西亞籍人士以觀光名義來台當車手,被法院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從重論處。(資料照)
黃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幹部招募莊、凃2人加入該犯罪組織,誘騙馬來西亞籍羅姓男子以觀光名義來台擔任詐騙車手,由莊、凃2人負責監控羅男行動及收取贓款,因失風被逮,依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將4人送辦。屏東地院審理後,從重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判處黃、莊及凃男各2年8個月不等徒刑,車手羅男也被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4個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黃男1年多前以輕鬆收款工作名義誘騙馬來西亞籍人士羅男來台,並入住指定旅宿;再指派莊、凃2人負責至旅宿交付生活費、並扣留羅男護照及手機,接著駕車載羅男分別前往高雄及台南等地向詐騙被害人收取200萬、90萬元不等贓款,結果羅男失風被逮,警方循線查獲黃男、莊男及凃男,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及詐欺取財等罪將4人送辦。
黃男雖否認犯行,但莊、凃2人均坦承受黃男招募加入詐騙集團,並負責監控馬來西亞籍車手;屏東地院審理後,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判處黃、莊及凃男各2年8個月不等徒刑,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羅男1年4個月不等徒刑,待4人罪數確定後,再由檢方聲請應執行刑,羅男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