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仇未果竟棒打友人、潑汽油揚言「一起死」 莽男重判6年6月
2026/01/30 16:48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
彰化廖姓男子想尋仇找不到人,竟對友人潑汽油,並掏出打火機作勢點火。彰化地院審理,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月。(記者陳冠備攝)
彰化廖姓男子聲稱遭綽號「阿德」男子打成重傷,心生報復念頭,質問石姓友人關於阿德的下落未果,竟持木棍毆打對方頭部,還朝其臉部、身體潑灑汽油,並掏出打火機作勢點火,揚言「要一起死」。所幸石男父親即時報警,警方趕抵現場制止,才未釀成憾事。彰化地方法院審理,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廖男有期徒刑6年6月。
判決書指出,廖男與石男為朋友關係,2025年4月27日上午7時許,廖男攜帶裝有汽油的寶特瓶及打火機,前往石男家詢問「阿德」住處,石男表示不知情,廖男頓時火冒三丈,加上想起雙方過去有金錢糾紛,竟踹開房門,持木棍朝石男頭部揮擊,造成上唇腫脹。
隨後,廖男拿出預先準備、裝有汽油的寶特瓶,朝石男的頭部及身體潑灑。石男的父親見狀立即報警,廖男聞訊後非但未逃離,反而在住處屋外掏出打火機作勢點火,並對石男嗆聲「要你和你爸死!」,所幸警方及時趕抵現場,以現行犯逮捕廖男,並當場扣得打火機與已空的汽油寶特瓶,才未釀成更大災禍。
庭訊時,廖男坦承曾持木棍毆打、恐嚇等行為,但辯稱沒有殺人之意,並稱汽油是在雙方拉扯時才噴灑;辯護人也主張廖男並未真正點火,最多僅涉恐嚇、傷害或預備放火。
法官審理認為,汽油屬極易燃物質,一旦點燃後果不堪設想,且被告在案發時情緒極度盛怒,甚至在偵訊中直言「我不怕死」、「就是要讓他死」,顯見其主觀上具有殺人及放火燒燬住宅的意圖。
法官指出,廖男僅因尋仇未果便遷怒他人,手段激烈且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嚴重缺乏對生命法益的尊重,其行為已構成殺人未遂罪與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審酌,事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獲得諒解,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6年6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