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提款卡6小時爽提18萬元 貪財男子下場曝光
2025/11/20 10:51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
毛姓男子撿到郵局提款卡,卡套內還夾著寫有密碼的紙條,他狂提領18萬400元後才被警方查獲。此為郵局提款卡示意照。(記者陳鳳麗攝)
南投縣毛姓男子行經郵局門口,發現地上有張提款卡,卡套內還放寫有密碼的紙條,他依密碼順利領出4萬元,隨即瘋狂到5家超商各領2萬元,過凌晨0點再到郵局提領4萬元,6小時內爽提18萬元,南投地院法官以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名判刑8月,因他開始分期償還失主損失,宣告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毛姓男子3月30日傍晚6點多,行經南崗郵局門口,在地上撿到1張郵局提款卡,卡套內還夾著寫著號碼的紙條,他用該組號碼順利領到4萬元,財迷心竅下,騎著機車到南崗地區的不同超商或勞工消費合作社,各提領2萬元,共領了10萬元。
毛男提領14萬元還不滿足,過了午夜12點,再度騎車到南崗郵局,到提款機插卡再提領4萬元。4月3日晚間再跑到某家超商的提款機,領出帳戶內最後的400元。
提款卡主人胡姓男子後來要再領錢才發現提款卡丟掉,趕緊報遺失並報警,警方從郵局的提領時地,再調監視畫面,查出是毛男所為。
毛男看到各種提領被拍到的影像,坦承是他撿到提款卡後起貪念,在南投檢方起訴後,毛男與失主調解,以分期付款方式償還失主被盜領的款項。
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將毛男分別以侵占遺失物罪、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等罪名,各判罰金1萬元、有期徒刑8個月,因他已開始分期還款,且衡量其家境不寬裕、失業現況,宣告緩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