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幫客戶逃稅23萬只拿1萬元報酬 地政士被判刑半年、沒收不法所得

    2025/06/21 12:34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
    許姓地政士幫客戶逃稅23萬多元,只拿1萬元報酬,被法院判刑半年並沒收不法所得。(資料照)

    許姓地政士幫客戶逃稅23萬多元,只拿1萬元報酬,被法院判刑半年並沒收不法所得。(資料照)

    已故廖姓老翁生前想把房產「贈與」兒子廖男,於是委託許姓地政士處理,許男卻建議以「買賣」方式移轉該筆房產,以減輕稅額支出,廖氏父子接受建議並配合許男辦理,因此少繳了23萬多元的土增稅,許男為此獲得1萬元報酬,事後卻被查出違法,許男雖強調是依法「節稅」,但屏東地院認定許男非法幫客戶逃漏稅,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並沒收不法所得1萬元;廖男則獲判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男告知廖氏父子,若以「贈與」方式權移轉房產,將被課較高額的土地增值稅,若以「二親等間買賣」方式移轉登記,可適用優惠稅率;廖氏父子信以為真而同意配合辦理;使財稅機關誤以優惠稅率核課本案土地增值稅41萬1618元,與一般稅率65萬529元相差了23萬8911元;檢方據報偵辦後,認定此舉損害地政機關對於不動產登記管理及稅捐稽徵機關對於土地增值稅核課正確性,對許、廖等人提起公訴。

    許男則否認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幫助逃漏稅捐等犯行,強調他是依規定合法節稅,並非逃漏稅捐。

    屏東地院認為,本案廖翁真意為將房產「贈與」與兒子廖男,而以「二親等間買賣」迴避「贈與」所需核課較高土地增值稅的建議,是許男所提供,廖男對於房產以買賣或贈與方式取得並未堅持,認為只要符合相關規定即可,檢視相關事證後,堪認許男所為,有幫助逃漏稅捐的行為及犯意甚為明確,本案因專業人士誤解法律所致,並無證據可認定廖男自始有意規避,誤信專業而為自屬有其正當性,應免除刑責。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