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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基金會做社福? 衛福部:人民團體自由

對於剴剴遭兒盟轉介保母被虐死一案,兒盟曾多次開記者會道歉。(資料照)

對於剴剴遭兒盟轉介保母被虐死一案,兒盟曾多次開記者會道歉。(資料照)

2024/09/14 14:53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北市保母虐嬰案引發各界譁然,案中負責收出養轉介的兒福聯盟也因此遭暫停相關業務,並更改主管機關為衛福部。但社工團體擔憂,經手社福業務的文教基金會不在少數,卻多是教育部主管,恐難落實監督管理。對此衛福部表示,人民團體可依據自身業務與任務導向,選擇所屬主管機關,目前也沒有規定要求文教基金會不得從事社福業務。

台北市一歲男童「剴剴」(化名)經兒盟轉介、安置於保母劉彩萱姊妹家中,卻遭兩人虐待致死,各界質疑兒福聯盟管理不周,衛福部亦暫停其收出養業務,迄今尚未恢復,而在各界持續關注下,兒福聯盟主動申請變更主管機關,自教育部調整為衛福部,並更名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同時移除原名稱中「文教」2字。

然而,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指出,部分文教基金會同樣有經手屬於社政的親子館與托嬰中心業務,在相關社福管理上,也曾多次出現爭議,未來是否應同樣更改主管機關、從教育部改為衛福部,以落實監督與管理有待討論。

郭志南也強調,這次在外界關注之下,兒福聯盟除更改主管機關外,同時移除「文教」2字,但剴剴案與這次兒福聯盟相關爭議事件對社福界影響深遠,未來應考慮是否以相同的標準檢視現有的其他「文教基金會」,甚至評估是否明定「文教基金會不能接社福業務」。

對於社工團體疑慮,社家署代理署長張美美說,基金會屬於人名團體範疇,不論是文教基金會或社福基金會,都依照「財團法人法」管理,且各基金會在成立時都會設定成立宗旨、組織章程等,以規劃未來經手業務內容或主要任務目標,隸屬於哪個政府主管機關之下,屬於人民團體的自由。

張美美也提到,隨著組織成立時間拉長、工作導向更改等,過去曾有過社福基金會經董事會討論後,申請將主管機關自衛福部調整為教育部的前例,也偶有教育部管理的基金會申請變更主管機關為衛福部,這些都是人民團體自治的範圍,可由團體自行決定,且目前並未規定文教基金會不得從事社福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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