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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涉圖利京華城200億 收押禁見白話版裁定理由一次看

    2024/09/05 18:4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柯文哲雙手上銬,由法警押解登上囚車。(記者劉信德攝)

    柯文哲雙手上銬,由法警押解登上囚車。(記者劉信德攝)

    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台北地院今重開羈押庭,庭訊至下午4時30分結束,5時15分法官呂政燁認定柯文哲涉嫌圖利或違背職務收賄罪,縱使他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有羈押理由與必要性,裁定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柯文哲庭訊時不爭執部分事實,並有柯、共犯、證人的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為證,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是違背法令的行為,柯「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致使威京集團沈慶京從京華城案獲取200餘億元的不法利益,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

    裁定透露,依檢察官掌握的案情,柯文哲形式上已符合圖利罪要件,但柯文哲究竟只是單純圖利沈慶京,或與沈慶京期約、甚至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仍有待檢察官查明。

    而偵查是一種浮動狀態,隨著證據及資料而逐漸形成具體的犯罪輪廓,甚至可能轉成賄賂罪,則柯文哲為了避免受到重刑,縱使今天暫時坦承部分事實,將來仍有可能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何況柯文哲所述,仍與在押的共犯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供詞不一致,為了保障證人證言的貞潔,且目前柯文哲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圖利罪,確實有事實足以認定柯文哲有因涉犯重罪而滅證、勾串之虞。

    法官呂政燁考量保障柯文哲的權益及維護公共利益間的動態平衡,審酌比例原則,以及刑事訴訟法並沒有有效預防勾串的規定,也無法以沒入保證金方式來擔保不勾串。

    為了保全證據,且本案造成沈慶京在京華城一案即獲得200多億元不法利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法院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因此認定確實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替代方案取代羈押,有羈押的必要,因此裁定柯文哲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北地方法院5日重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記者朱沛雄攝)

    台北地方法院5日重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記者朱沛雄攝)

    押解柯文哲的囚車駛離北院囚車道,前往台北看守所。(記者廖振輝攝)

    押解柯文哲的囚車駛離北院囚車道,前往台北看守所。(記者廖振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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