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疑遭高中同學性侵 他亮藍波刀喬和解判拘50天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女方哥哥觸犯妨害自由罪章中的強制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男高中生與女同學間因妨害性自主案正在少年法庭審理,去年9月18日,男方到女方家中商談和解事宜,少女哥哥一度亮出藍波刀,要求對方支付5萬元賠償,嗆聲「不然就留下一隻手」,嚇得男同學報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女方哥哥觸犯妨害自由罪章中的強制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檢警調查,少女與同校男同學均已滿16歲,但因涉及妨害性自主案件,在少年法庭審理中。案發當天,男方到女方家中協調和解事宜,碰巧女方哥哥也在場。過程中,女方哥哥亮出藍波刀要求對方賠償5萬元,或留下1隻手,還是轉學、休學。男同學離開現場後,擔心又被女方哥哥找麻煩,決定報警處理。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女方哥哥在雙方談判的過程中,有亮刀行為,讓被害人心生畏懼,已經涉犯強制罪,依法將他起訴。
審理時,女方哥哥承認有拿出刀子,但否認持刀恐嚇對方,當時只是放在沙發上的刀不小心掉到地上,自己只是將刀拾起插回去。
被害少年則稱,當時女方哥哥給3個選擇,一是轉學或休學、二是花5萬元解決事情,第三就是留下1隻手,隨即拿出約4、50公分的刀子,他非常害怕。
法官調查,三人對話紀錄中,女方哥哥曾表示「我拿刀出來是架在人家脖子上嗎?我從頭到尾都沒有站起來過,我拿刀抓癢也犯法喔」等語,顯然當時確實有拿出刀械。
法官認為,被害少年隻身前往少女家中協調,女方哥哥卻態度強勢亮刀,足證當時氛圍,令被害人心生畏懼,產生難以反抗、逃脫,可能遭暴力相向心理壓迫情境,故認定被告觸犯強制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