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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摔死了李新」郭新政等人挨告索償100萬 二審逆轉判免賠

台北地院一審判郭新政、謝男連帶賠償40萬元,盛竹如免賠;但高等法院二審今逆轉認定郭新政已善盡合理查證義務,改判莊女敗訴,3人皆免賠。可上訴。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地院一審判郭新政、謝男連帶賠償40萬元,盛竹如免賠;但高等法院二審今逆轉認定郭新政已善盡合理查證義務,改判莊女敗訴,3人皆免賠。可上訴。示意圖。(資料照)

2024/05/28 13:4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已故台北市前議員李新的前女友郭新政,被控於「誰摔死了李新」臉書粉絲專頁上發文,指國泰世華銀行莊姓女副總涉嫌配合前立委羅淑蕾漏蓋支票印章,國泰世華控告郭誹謗,已獲判無罪確定;但莊女對郭新政、主播盛竹如、自稱銀行員工的謝姓爆料男子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一審判郭新政、謝男連帶賠償40萬元,盛竹如免賠;但高等法院二審今逆轉認定郭新政已善盡合理查證義務,改判莊女敗訴,3人皆免賠。可上訴。

莊姓女副總主張,郭新政等人明知她從未與羅淑蕾討論任何有關銀行開立台支支票的問題,竟由謝男於2019年2月間,偽造她與羅淑蕾的對話錄音,郭新政再以此音檔,與盛竹如共同拍攝片名為「李新是怎麼摔死的 Part9 潘朵拉的盒子打開了」影片,影射羅淑蕾利用立委身分,要求她開立台支時故意漏蓋章,好誘使郭新政拿出珠寶;影片3天內吸引120萬人收看,侵害她名譽權,使她遭受精神痛苦,因此向3人求償100萬元並刪除影片、登報道歉。

郭新政答辯,發表影片均是以自身經驗,以及前案訴訟所得的資料,並非憑空杜撰或故意虛構不實,未逾越合理評論範疇,無誹謗故意和侵權事實;盛竹如答辯他只負責影片旁白,內容皆是以郭新政自身經驗和訴訟資料為主,合理確信非杜撰、虛構。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爆料的謝男從未受雇於國泰世華,其員工識別證應是偽造,又無法說清錄音檔來源,明知錄音不實仍交給郭新政散布;郭受蒙騙,但明知錄音有問題,卻未合理查證即散布於眾,判郭、謝應連帶賠償40萬元,盛竹如免賠。

經雙方上訴,二審高院審理後認為,依全文脈絡,郭新政等人是在質疑「國泰世華」對外聲稱是行員疏失一事不是事實,真相應是國泰世華與羅淑蕾串謀造假,故意配合羅淑蕾開出漏蓋章的台支,並非莊女個人配合羅淑蕾造假。

再者,錄音中的「莊副總」一開始就明確告知對方,漏蓋章對銀行而言是重大瑕疵,希望不要以漏蓋章這種爭議性方式為之,呈現出的「莊副總」嚴守規範、不願配合漏蓋章,漏蓋印章不是莊副總的個人決定,並未貶損莊女名譽。

高院認定,郭新政向謝男拿錄音時,有查核謝男提供的身分證及識別證,因此相信謝男是國泰世華電腦資訊工程師、可接觸到內部錄音為真;郭發布前確實親身經歷國泰世華銀行於台支漏蓋章的爭議事件,因而合理懷疑台支漏蓋章可能非單純行員疏失,而是共謀造假,並非毫無根據,此事攸關金融秩序涉及公益重大,應受社會監督,為可受公評事項,郭事前既已有合理查證,主觀上也有確信為實的理由。

至於關鍵錄音檔,高院認為,刑事庭法院曾2度送請調查局鑑定聲紋,結論皆是依現有科技和設備「無法鑑定」,高院合議庭另囑託音源鑑定,結論也認定錄音音質不佳、無法確認聲音的生理特徵,依舉證責任,法院無從認定錄音為偽造。因此改判郭等3人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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