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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抗告延押2個月 高院駁回確定

拒被羈押禁見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提出抗告,高院指新北院裁定郭延押禁見2個月,沒有問題,今予駁回確定。(資料照)

拒被羈押禁見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提出抗告,高院指新北院裁定郭延押禁見2個月,沒有問題,今予駁回確定。(資料照)

2024/05/20 18:2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新北地院審理「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賭博網站及地下匯兌案,原對郭裁定5千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成功後,新北院本月7日認郭涉犯銀行法等罪嫌重大,有逃亡及串證之虞,改裁自本月12日起延押禁見2個月,高等法院今駁回郭的抗告確定。

高院說明,指新北院依郭哲敏的供述、證人證述及卷內事證,認定郭涉犯銀行法中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重等罪嫌疑重大,且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的重罪,還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故對郭裁定自本月12日延押禁見2個月,沒有問題;至於郭抗告稱他沒有逃亡及串滅證之虞,則無理由,故駁回郭的抗告確定。

郭哲敏涉賭博、地下匯兌案,卻在檢警搜索前逃出國,去年8月才被檢調從泰國解送回台並羈押禁見獲准;同年11月郭被追加起訴,其親信張旭昇也遭訴,並經移審,新北院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2月29日再延押禁見2個月,期限原本至4月28日才屆滿,但2人在今年4月23日獲交保。

經檢方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新北地院合議庭本月7日對郭裁定自本月12日起延押禁見2個月;案經郭哲敏抗告,被高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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