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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大叔裝「腹肌小鮮肉」 撇癌妻狎弄國中妹下場曝

賴姓男子假扮小鮮肉騙國中妹出門灌酒性侵,二審時因沒有證據證明被害人排斥發生性行為,最後判賴男緩刑5年。(記者王捷攝)

賴姓男子假扮小鮮肉騙國中妹出門灌酒性侵,二審時因沒有證據證明被害人排斥發生性行為,最後判賴男緩刑5年。(記者王捷攝)

2024/05/04 22:33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賴姓已婚大叔瞞罹癌妻,上網扮18歲「腹肌小鮮肉」,騙國中女生交往、拍猥褻照片,等聊天講到有意發生性關係後,賴男再以本尊現身,在車上灌酒性侵對方,原審認為,女子客觀上不排斥與賴男假扮的小鮮肉發生關係,加上沒有其他證據、賴賠40萬和解,判2年刑期,檢察官上訴後,台南高分院判緩刑5年。

賴姓男子在交友軟體認識被害女子,向女子謊稱自己只有18、19歲還有腹肌,讓對方對他有好感,並在網路上交往,聊天過程中他一直要看女子洗澡的照片,但被拒絕。2022年間,賴男誆稱要讓女子摸腹肌、吃麥當勞,把她騙出來,雖然女子有找朋友陪同,但是朋友上車時,被賴男瞪了一眼,最後讓女子一人上車。

在停紅燈時,賴男拿酒給女子喝,等賴男開到偏僻處後,對女子性侵,後來因女子表示會痛,賴男才停止。受害後,雖然女子指證歷歷,但是身上並未找出傷痕,原審認為,女子在網路聊天時,不排斥發生性關係,見到賴男本尊也沒逃走,以女子的身高,在副駕駛座這麼窄的地方,如果被侵犯時有反抗,怎麼可能會沒有傷?

另外,女子在案發後,從沒有對親友表示害怕、哭泣、憤怒、羞恥、疏離等情緒,客觀上也沒有排斥與賴男性交,加上賴男賠了女子母親40萬,二審又賠女子10萬多,最後判處緩刑5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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