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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通光少東李嘉豪涉內線交易 抗告失敗確定收押

台灣智慧光網聯盟負責人李慶煌之子李嘉豪。(資料照)

台灣智慧光網聯盟負責人李慶煌之子李嘉豪。(資料照)

2024/05/03 20:1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檢廉偵辦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案,查出台灣智慧光網聯盟負責人李慶煌一家,涉嫌於台通光電內線交易,不法套利上億元,北檢上月發動約談,聲押禁見李慶煌的兒子兼特助李嘉豪獲准,李嘉豪抗告,高等法院今駁回確定。

高院合議庭認為李嘉豪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操縱股價罪的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實不足以確保追訴,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必要,故裁定羈押禁見,北院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李抗告無理由,故予駁回。

檢廉掌握,今年3月8日下午5時許,台智光母公司台通光電發布實施庫藏股買回的重訊,重訊發布前,董事長李慶煌與擔任台通光董事長特助與董事的一對兒女,涉嫌於內部人禁止交易期間進場買進台通光,初估不法獲利達上億元。

台北地檢署4月23日指揮廉政署9路搜索,約談李慶煌一家人,訊後將李嘉豪聲押禁見獲准。

北院4月24日裁定指,縱然李嘉豪坦承部分事實,未來仍有可能為了避免重刑,而推翻前詞或避重就輕,何況李對通訊軟體內的對話紀錄,均遮遮掩掩,足認李有串滅證之虞;且本件台通光電案屬上市公司案件,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故對李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同日另將李慶煌及女兒李宜娟無保請回,諭令李慶煌的妻子謝燕春300萬元交保;李嘉豪的2名前妻黃明慧、李季芹,各以350萬元、200萬元交保;台通光石姓職員5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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