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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誘少年搞仙人跳!20歲男施暴勒索男客 重判10年8個月

許男引誘少男為特殊性癖好男子提供性服務,施暴恫嚇被害人交付金錢,被法院重判10年8個月。(資料照)

許男引誘少男為特殊性癖好男子提供性服務,施暴恫嚇被害人交付金錢,被法院重判10年8個月。(資料照)

2024/04/08 22:27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許姓男子以價值1萬元的虛擬遊戲幣引誘未成年少男,為具有特殊性癖好的男子提供性服務,再趁機對被害人施暴,逼迫拍攝不雅影片恐嚇取財得逞,屏東地院依強盜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併處許男10年8個月徒刑,可上訴。

20歲的許男與姓名不詳的「Hai」男子1年多前以價值1萬元的虛擬遊戲幣引誘一名未成年少男(化名「小成」,少年法庭審理中),邀約具有特殊性癖好的男子上賓館,許男再以電擊棒及甩棍對男客施暴,逼迫被害人簽下60萬元本票,並拍攝不雅影像,恐嚇被害人若不交出金錢,將公開播放被害人與少男在賓館內不雅影片,讓被害人身敗名裂。

被害人心生畏懼,只好到自動櫃員機提領6萬元現金交給許男,警方事後據報,循線逮到許男及共犯「小成」依強盜、恐嚇取財等罪送辦;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許男犯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9年,又犯引誘使少年被拍攝性交及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4年,合併應執行10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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