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無證廠商清除廢棄物 企業社負責人被訴
2024/03/29 12:03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觀音區51歲陳姓男子經營的企業社,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的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卻將每公斤4元代價收受的OPP膠帶頭下腳料,以每公斤1元代價,委由未領證的廠商清除,不法所得約10萬餘元,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將陳姓男子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陳男勾結未領證的廠商,自2017年12月到2018年12月間,接受不知情的業者委託清除一般事業廢棄物OPP膠帶頭下腳料,陳男派員前往載運後,不載回位於觀音區的企業社,卻載到未領證廠商位於大園區的廠址,由該廠商負責清除。
另,陳男的企業社雖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不得暫存、轉運一般事業廢棄物,但陳男2019年9月前,涉嫌收受爐渣與廢塑膠混合物等廢棄物後,分裝在7桶、每桶50加侖的鐵桶與30袋太空包,暫存在企業社內,經內政部警政署保7總隊查獲送辦,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因陳男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他提起公訴。